首      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专题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党务公开 | 镇江论坛 | 旧版回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江苏省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07-10-26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江苏省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政务公开 加入时间:2007-10-26 10:09:19 来源:  访问量:620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和依法进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审核, 就是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准确、严肃。
   第三条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局公众网上公布的内容,由各处室按业务范围提供,办公室汇总审核,分管局长审定后发布。
   媒体刊登局领导讲话、文章,规范性文件,重要的政策措施以及重大活动报道,由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外发布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
   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政策法规事务的,政策法规处参与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政务公开内容,报局长审定。
   第四条 政务公开内容经审核后,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
   第五条 未按规定审核擅自向社会公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