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机党〔2011〕100号
各支部: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情怀,经研究,决定举办唱红歌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初定于2011年7月1日。
二、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采取合唱形式。
三、参加对象
市局机关、市餐饮所、市药检所全体干部职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唱红歌作为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来抓好。
2、各支部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日常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排练。
3、着装整齐统一。
4、请各支部于6月20日前,将选定的歌曲名报至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