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专题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党务公开 | 镇江论坛 | 旧版回顾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文件
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4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各辖市(区)局、药检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务院部署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药品使用习惯和消费观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对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落实意见。为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围绕“安全用药、家庭健康”主题,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普及用药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增强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为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组队方式:本次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共3人,可由家庭直系亲属、旁系亲属自由组合,其中需有一名14岁以下儿童),采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考核考察的形式确定参赛队。
  (二)竞赛内容:竞赛活动的初赛、复赛、决赛均使用全国统一题库题目,并采用“竞赛题库使用管理软件”选用赛题(点击江苏省药学会网站http://www.jsppa.com/htm/gg59.html下载)。题型分为快答题、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竞赛题范围分为生活常识、医学知识、药学知识、药学技术等类型。题库紧扣“安全用药、家庭健康”活动主题,突出科学性、群众性、普及性。
(三)竞赛安排:国家局在6月份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正式启动。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请各辖市(区)局和有关单位通过适当的方式选拔一个参赛家庭,并填写《全国“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于7月30日前报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于8月上旬组织预赛,选拔推荐一个参赛家庭,参加8月中旬由省组织的初赛,遴选出一个优胜队;9月,该优胜队代表江苏参加在北京进行的复赛(全国共38个队);10月份,国家局拟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电视总决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这次竞赛活动是配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药学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见附件1)。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系人,及时与市局知识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认真组织好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配合工作。本次竞赛活动旨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意在全民广泛参与,重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局将于8月初组织一次“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各单位要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
  (三)要积极组织并鼓励选手参赛。本次竞赛活动欢迎医药单位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选择推荐一个家庭参赛,并于规定时间报市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的联系人一并上报),联系人:陈辉(88812328)。各辖市(区)局在选择参赛家庭时,可在系统内部以及所在辖区内的医药企业和医疗单位中考察和挑选。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对参加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将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⒈镇江市“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⒉全国“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参赛报名表
 
 
 
 
 
 
 
江苏省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镇江药学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镇江市“安全用药、家庭健康”
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国平  市局局长
副组长:李杭军  市局副局长
陈  黎  市局副局长
成  员:姜玉才  市局办公室主任
陈大伟  市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周继勇  镇江药检所副书记
强  丽  镇江市药学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黎兼任主任;强丽、陈大伟兼任副主任;成员:狄安、孙姬、陈辉。
 
 
附件21.doc  全国“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参赛报名表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