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监办〔2010〕4号
各辖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市局机关各处室:
201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克服一切麻痹思想,全面落实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部门的水、电、门窗等安全隐患,单位(部门)安全员做到每日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排除或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派人维修。下班后应关闭电源电器。
三、加强防盗工作。节假日期间也是盗窃案件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门卫保卫工作,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私人贵重物品,办公室无人时应锁好门窗。
四、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试剂、单位食堂火源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火灾及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公车一律不准私借或从事公务执法以外的活动。当前地冻路滑,阴雨雾天较多,驾驶员要注意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开私车、开病车、开疲劳车和酒后开车。车辆在机关内停放时要锁好车门,开启防盗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赌博和参与嫖娼、贩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节日值班人员要在职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切实负起责任。并根据应急值守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有关问题,重大问题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