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党〔2010〕11号
各辖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市局机关各处室:
2010年春节将至,在体制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节俭的节日,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镇纪发〔2010〕3号)精神,现就加强全系统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在春节期间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体制职能调整期间的纪律教育,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十一个不准”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领导干部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此,特别重申和强调八个严禁规定:①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④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⑤严禁下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⑥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⑦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⑧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三、坚持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关心群众生活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深入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中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月22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