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党〔2010〕49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市药检所:
现将《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市药检所可参照本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关于2010年政府廉政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0〕61号)、《2010年市级机关纪检工作意见》(镇机纪发〔2010〕1号)文件精神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制定市局机关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一)以开展“永葆勤廉本色,服务跨越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制度意识,弘扬优良作风,永葆勤廉本色,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加强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日,每年的7月为警示教育月。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保持和争创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大力推进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
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四)加强对机构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的事项、范围、方法,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力,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六)加快推进内控机制和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围绕稽查执法、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析研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廉政建设的风险预警点及其监控措施,变事后监督为事先预警和实时实地跟踪监督。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三、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
(七)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细化分解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八)针对新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监督工作,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措施,规范权力的行使。
(九)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探索对日常监管建立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事后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十)根据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系统结构、工作格局、领导关系等方面的变化,对原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
(十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依规定约束人”。
四、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十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通过参与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中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十三)加强对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案件移送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确保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十四)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坚决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行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十五)深入开展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整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械质量安全。职能处室之间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十六)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署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对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按期办结;在处理重大信访件上,要坚持深入一线调查处理,确保信访质量。
(十七)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严重违反体制调整纪律的案件。
(十八)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十九)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六、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二十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禁酒令等制度的落实;对AB角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和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咨询,按期办结群众投诉。
(二十三)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十四)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加强公务接待、会务经费和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二十五)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每半年书面征求行风建设意见,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办理。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十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将市局党组部署的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部门。
(二十八)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