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监办〔2010〕58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造‘三型’机关、服务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暨迎接市人大效能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建局以来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并汇编成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2001年建局以来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二、梳理内容
(一)制定主体。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否明确,有无法定权限或管理权限,以及权限的合理性。
(二)具体内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有碍于效能建设、是否有损群众利益、是否存在互相矛盾或冲突的情况,适用范围是否清晰,实施主体、实施程序是否明确等。
(三)表现形式。规章制度的文本形式是否规范,是否与内容相匹配,是否便于公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梳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审查和修订工作,并确保高质量地完成。
(二)各部门根据要求,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留、废、改、立”意见。对整体上已不符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要求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规章制度或条款,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或条款,依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对管理上的空白点,要按照相关法规或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健全或完善新的规章制度或条款。
(三)局规章制度梳理工作实施分管领导负责制。涉及一些重大调整或必须通过集体研究的条款或内容,由分管领导提请局党组研究制定。
(四) 2010年5月15日前,各部门根据梳理情况向市局办公室上报《规章制度梳理建议表》。6月10日前,将规章制度的修订稿和新立稿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连同相关制度的电子文本一同上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规章制度梳理建议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