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药机党〔2010〕70号
各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2010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08~2009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示范岗评选表彰(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不断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依法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党性强,作风正,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党员示范岗的基本要求是: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强、职业道德好、服务水平高、岗位形象佳、工作质量优,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取的成绩在本单位本部门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三、评选方法
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比例名额执行。
(一)优秀党员:按党员总数的7%推荐。
(二)先进党支部:2个。各支部可相互推荐,也可自我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在专兼职党务干部、政工干部中评选推荐。
(四)党员示范岗:6-7个。党员个人自我推荐和支部推荐相结合,支部统一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创先争优”评选工作从6月开始至7月1日,申报工作务必在6月18日前结束。
(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好“创先争优”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注重质量、不走过场。
(三)各支部要认真做好评选的送审报批工作,认真填写各类先进(优秀)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按时报机关党委审批。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1: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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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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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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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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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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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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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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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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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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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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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
机关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先 进 党 支 部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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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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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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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
机关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优 秀 党 务 工 作 者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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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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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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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党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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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党内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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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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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
机关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4:
党员示范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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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示范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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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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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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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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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示范岗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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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意见
年 月 日 |
机关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