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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5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镇食药监办〔201089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爱卫〔2010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控烟工作,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创造无烟、清洁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现将《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的,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拒绝、控制吸烟为手段,全面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活动,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减轻吸烟造成的公共危害,不断改善公共卫生质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局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卫生间、主要通道、食堂等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在局机关一楼、四楼各设置一个吸烟处。设置引导标识,在吸烟区摆放吸烟器具,张贴烟草危害健康、控烟戒烟等宣传资料。

  (三)在控烟场所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识,会议室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墙上张贴禁烟标识,或会议桌上有禁烟标牌),不得放置烟缸,来客不敬烟。

  (四)禁烟区域地面无烟蒂,在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不在局机关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7月中旬前)

  ⒈成立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控烟工作;

  ⒉加强控烟宣传,开展法规培训,组织学习《镇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暂行办法》的各项条款,并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控制吸烟活动的自觉性。同时,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⒊各直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控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构建组织网络,于本月中旬前报市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7月下旬)

  ⒈所有控烟场所禁烟标志等措施全部落实,监督员到岗到位;

  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禁烟区域无人吸烟,无烟蒂、烟灰,不摆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及不接受来客敬烟;

  ⒊组织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08月~12月)

  市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各部门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迎接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准备。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全局控烟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控制吸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设立控烟监督员,由局办公室黄良俊同志担任。各直属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控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业创建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结合起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请各直属单位于本月中旬前将控烟工作领导班子及办事机构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控烟实施方案报局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控烟工作,明确具体职责如下: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对本处室、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外来人员吸烟的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张贴禁烟标识、宣传控烟政策、组织监督考核等工作;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负责指导、监督餐饮业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市餐饮安全监督所负责制定餐饮业经营单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对餐饮业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日常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即将颁布实施的《镇江市公共场所控烟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控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控烟各项措施,实现长效动态管理,争创无烟单位。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烟机制,以单位办公区域、对外服务区域、会议室、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开展控烟工作,确保控烟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健全联动整治机制。针对餐饮业经营场所控烟工作难等实际问题,加强与爱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行多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提高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认真分析、研究控烟工作,加强对控烟工作效果的监测、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控烟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控烟教育,组织学习《镇江市公共场所控烟暂行办法》,使《办法》的各项条款深入人心,认真履行上级赋予的控烟责任。要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认识到,控制吸烟,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社会文明进度等都具有非常重要和紧迫的意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文明行为,是人人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要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各类公共场所的公务及社会活动中主动不吸烟、不敬烟、不接受敬烟,自觉地远离烟草、积极戒烟,并对不遵守控烟规定的行为能够主动劝阻和制止。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控烟,在控烟工作中起示范作用,营造起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控烟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史国平 局长

  副组长:张纪成 副局长

         王加军 纪检组长

         陈 黎 副局长

  成 员:陈敏杰 市药品检验所所长

  姜玉才 办公室主任

  胡 晓 机关党委副书记

  谭东方 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大伟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控烟办公室,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王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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