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15号令),经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实施标准》组织验收检查,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814419 0511-88858881 传真: 0511-88802221
通讯地址:镇江市东吴路69号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212003 电子邮箱:yan88414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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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 人 |
企业负责 人 |
质量负责 人 |
医技人员 |
经 营 方 式 |
经营范围 |
经 营 地 址 |
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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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江新区大港家康医疗器械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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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霞 |
杨筱琴 |
/ |
零售 |
Ⅱ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
镇江新区大港吉祥街26幢9室 |
*** |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