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我局按照《镇江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对以下申办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814419 0511-88858881
电子邮件:yan8814419@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市东吴路69号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2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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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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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荣润山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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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春梅 |
步春梅(阎春凤) |
零售 |
(处方药、非处方药)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 |
镇江市润州山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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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