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照《镇江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对润州区金和堂大药房拟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监督电话: 0511-88858881 0511-88815856
通讯地址:镇江市东吴路69号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212008 电子邮箱:zjfdaxzf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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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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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金和堂大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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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龙艳 |
赵蓉/陈瑶 |
零售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 |
镇江市金星市场M12、M13、M14号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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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