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打造权力阳光系统,日前,丹阳市食药监局制定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标准》整理了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行政处罚条款,归类为191条行政处罚权力,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主客观因素等具体情形,进一步细化为700多项,共计74600字。《标准》的出台,减少了办案随意性、增强了透明度,有效克服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的问题,促进了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公正,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