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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食药监局切实规范校园周边药品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10-08-31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新学期即将来临,扬中市食药监局根据《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市校园周边20余家药品零售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学生药品使用安全。一是加大药品购销存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零售单位经营资质、购销渠道、票据管理、药品效期等情况,确保药品从合法渠道购进。二是强化重点药品品种监管。特别加大对麻醉精神类、兴奋剂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监控重点药品的流向和单次购买数量,防止青少年滥用;加强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监管,保障军训新生需求。三是加强零售单位宣传教育。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GSP标准和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把好药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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