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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0-03-30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0315日正式发布, 201051日起施行,共分842条。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从事餐饮服务需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本《办法》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所需条件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5个基本条件:
  1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以下7项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餐饮服务许可证》基本样式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类别、备注、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餐饮服务许可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实行一店一证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

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被吊销则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违法要追究相应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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